起訴離婚被起訴方不出庭怎么辦
在生活中,很多夫妻會通過訴訟的方式離婚,如果另一方拒絕離婚或者惡意拖延離婚進程,可能會故意不出庭。那么起訴離婚被起訴方不出庭怎么辦?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起訴離婚被起訴方不出庭怎么辦
《民事訴訟法》等有關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經傳票傳喚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根據上述規定,離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必須委托代理人,且被告必須提交書面意見。因為婚姻屬人生大事,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十分重視,在司法實踐中,都要求被告出具書面的意見,但這還不夠完善,法官還要確認書面意見確實是被告出具才行,因此被告應在開庭之前當面向法院遞交書面意見,或對書面意見做公證,由代理律師遞交給法庭,這樣被告可以不再出庭。如果被告沒有出庭,又沒有提交書面意見,即使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也會按照缺席對待,缺席判決,這樣就會對被告極不利。
二、起訴離婚不去法院會怎么認定
起訴離婚被告不到法庭的話,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離婚被告不去法庭時,法院缺席判決是有條件的。按照法律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因此,離婚被告不去法庭時,法院缺席判決離婚的條件是:
(一)院已經依法送達了傳票傳喚被告到庭;
(二)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正當理由,包括身體發生疾病不能前往法庭等。
三、去法院起訴離婚需要準備什么
首先,起訴離婚要這些必備材料。
(一)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二)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四)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五)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其次,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如有賭博、吸毒等惡習或被判處長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機關的處理決定、法院判決等材料。
最后,不同的離婚理由需要提供的材料也不一樣,如果僅僅因為“夫妻感情破裂”提出離婚,法院第一次不會判離。所以,一定要有準確、有力的證據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