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需要什么材料
關于一般起訴離婚起訴的很多方面,大家都是不太熟悉的,一旦一段婚姻走到盡頭的話,處理好離婚手續和離婚的后續問題都是很重要的,接下來小編為大家帶來有關法院離婚訴訟費用是多少、涉外婚姻需要什么材料等問題。
一、涉外婚姻需要什么材料
涉外婚姻結婚手續的材料:中國公民所需持有的證件(1)本人的身份證和戶籍證明;(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以上機關出具的有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二、離婚案件所需要的費用
離婚案件按規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財產,財產的總額不超過一萬元,不另收費用,超過一萬元,超過部分增收1%作為訴訟費;該訴訟費由誰承擔,在案件結束時,由人民法院確定。
家庭財產案件征收的費用,按雙方爭議財產的價值計算訴訟費,價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萬元,按4%征收,即標的×4%+10元;5萬元至10萬元的,按3%征收,即標的×3%+510元;10萬元至30萬元部分,按2%征收,即標的×2%+1510元;20萬元至50萬元的,按1.5征收,即標的×1.5%+2510元;50萬元至100萬元的,按1%征收,即標的×1%+5010元;100萬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標的×0.5%+10010元。
三、去法院起訴離婚的費用怎么交?
起訴離婚的費用是交給法院,按有關規定,起訴離婚的費用一般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
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起訴離婚的費用,最后法院依“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起訴離婚的費用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